6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我省将按照新的平均工资标准核算有关待遇。
据悉,河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了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6261元。
对此,我省各地要遵照《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6355元的计发基数,核算2022年度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对之前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将给予重核,其差额部分应予以补发。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