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收集初步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
单位资料的通知》
提到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条件的
名单内单位
需在12月8日前补充资料
并在后续审核通过后
以短信回复方式确认领取补助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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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省、市文件规定,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主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单位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主动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单位,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我区已掌握初步符合补助条件单位名单,为了让优惠政策落实更加准确高效,需名单内单位在12月8日前补充资料,并在后续审核通过后以短信回复方式确认领取补助。
需提供的资料详见网址:
有需了解详细情况的单位,可以在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致电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者到现场进行咨询。
联系地址:越秀区海珠北路69号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专项资金审核部,联系电话:020—88900172。
校对:蒋锦彤
责编:刘思铭
签发:刘荣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