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公正与效率’主题,推动劳动审判现代化暨数字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与劳动审判热点问题”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江苏必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大要求,以劳动审判现代化助推高质量司法,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专业化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成立两年来,在苏州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审理机制改革,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优化劳动用工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深化改革创新

健全完善专业审判机制

制定出台《苏州劳动法庭建设三年规划(2021-2023年)》,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40人规模的专审队伍,归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两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结案件19002件,涉及标的额30.98亿元。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等全国性典型案例、8个案例入选全省性典型案例,1起“外卖骑手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案”入选“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在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成为灵活就业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热议话题,受到代表委员充分肯定。

坚持能动司法

助力提振企业发展壮大信心

牢固树立“双保护”司法理念,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与正当发展利益。苏州法院“‘双保护’司法理念巧解新业态劳动纠纷”工作经验获《》专题报道。联合市人社、市总工会共同出台常态化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方案,设立全国首个“劳企双保护”党建联盟,在昆山、虎丘、相城等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企业用工合规指引工作站,两年来惠及企业5802家。苏州法院以党建引领助力稳企复产工作获《》报道。

维护民生权益

促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出台服务保障稳就业十二项措施,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稳企稳岗。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两年来共审结欠薪案件9382件,追回各类工人工资5.08亿元。1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典型案例,2起案例入选江苏法院根治欠薪典型案例。妥善处理竞业限制纠纷,设立高科技领域竞业限制法律问题调研点,发布竞业限制劳动争议调研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有效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人才自由流动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强化规则探索

不断总结劳动审判工作经验

积极借力引智推动发展,成立由国内一流专家学者组成的劳动-法庭智库,在苏州法院内部建立劳动审判专业研究会。多次围绕稳就业、新就业形态、企业合规用工、竞业限制等热点问题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打造“苏劳课堂”品牌,应人力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全国两会论坛、中国政法大学等邀请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国际国内研讨。着力为完善裁判规则提供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参与新就业形态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的起草研究论证工作,关于涉新业态、调岗解雇两个主题的调研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陈宜芳对苏州法院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入研究涉新业态劳动关系等新问题,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苏州法院劳动人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适应现实发展需要、未来发展需求的劳动审判工作模式,更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用工秩序,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要依法公正裁判,统筹把握有效规范与促进发展的相互关系。依托地域优势,加强对类型化案件和新型法律问题的研究,加快推进审判思维、机制、方式迭代升级,努力创造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劳动争议审判“苏州经验”。

三是要拓展司法职能,广泛凝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工作合力。统筹协调各种解纷力量,探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劳动审判体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更好发挥仲裁和诉讼两种制度优势。

四是要坚持高点定位,持之以恒推动苏州劳动法庭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一支能够站在劳动争议司法理论和实践最前沿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法官队伍。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以案促治,以法治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刘嫒珍表示,两年来,苏州法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劳动法庭工作,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民生权益,优化劳动用工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为与优良成果。希望苏州法院把握好全国首家专业化劳动法庭的重大定位,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审判各项工作,为江苏劳动人事审判工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好民生权益。审慎处理好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毕业生、超龄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建立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治理欠薪工作。

二是要更新司法理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劳动争议司法裁判。一份准确蕴含和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司法裁判,一定是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有效果的,要在劳动审判实践中重视提升法官自身文化修养,从而培育更多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向善、向好、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增强全局意识,将劳动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风险、保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企业劳动用工环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注重平衡劳企双方利益,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正当经营发展利益并重。

四是要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重视抓源头、治未病,强化劳动争议源头预防、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工会、人社、仲裁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构建裁审有机衔接工作格局,切实满足劳企双方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蔡绍刚表示,苏州劳动法庭成立两年来,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将法庭打造成“权益保护的展示窗口、规则探索的实践基地、专业化审判的试点平台”的期望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审判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要抓实“公正与效率”,着力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将前端劳动人事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做优做实,后端劳动审判做精做细,促使大量劳动争议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及时就地解决,少量诉讼通过速裁快审快速解决,疑难案件实现精细专业审判,各类纠纷都能通过最适合的方式得到便捷高效化解。

二是要持续优化机制,全面推进解纷提质增效。优化治理欠薪长效机制,降低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门槛,提升劳动债权执行到位率。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六方联动”机制,加强对劳动用工态势的分析研判及重大、敏感纠纷事件的协同处置。强化科技赋能,打造智慧裁审衔接办案系统,让裁审衔接程序更加优质高效。

三是要树立全局视野,依法护航数字经济发展。围绕新经济新业态对传统劳动法律体系、社会保障政策提出的新课题,积极打造更多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经验。依托苏州中院、市人社、市总工会等八部门共同签订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完善协同治理机制。

四是要深化诉源治理,有效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积极引导和支持劳企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执”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一体化平台服务。

五是要提升审判能力,锻造淬炼专业化审判队伍。依托苏州劳动法庭专家智库,推动全市法院劳动人事审判梯队建设及优秀专审人员培养三年规划,不断纵深推进劳动人事审判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政策、具有社会情怀的高素质劳动人事审判队伍。







会上,刘冬梅通报了苏州劳动法庭两年来的建设情况,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发布涉新就业形态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2022)及涉新就业形态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覆盖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诸多“互联网+”用工模式。其中,“外卖骑手被个体工商户案”“网红与平台分手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件,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生动范本。


座谈会期间,与会嘉宾围绕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民法典》背景下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涉股权激励劳动争议的审理路径、高额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司法认定、超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及职业伤害保障等五个主题展开研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主题作主旨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及人社、律师等实务专家参与研讨交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对会议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苏州两级法院劳动审判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