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打算放弃了,没想到今天竟然真的把工资拿到手啦!”一名拿到欠薪的农民工激动地说。近日,区人社局联动区法院、区检察院,成功为1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1.04万元。
2022年7月至10月间,13名农民工在官渡区一项目从事建筑工作,项目完工后一直未能如约领取到报酬,工人们多次上门讨要工资均无果。
2024年1月初,陈某等13名务工人员走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请求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现场,工人情绪激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法律宣讲向工人讲解国家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告知工人冲动对家庭、社会以及本人带来的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向工人了解工资拖欠的具体案件情况。

经核实发现,工程承包方负责人袁某实为多家公司幕后实际控制人,因其现属于失信人员,为规避法律责任,采用由他人担任公司法人的方式经营。陈某等工人务工的项目便是袁某通过其下属欠薪公司法人肖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取得,工程完工后袁某又让肖某以零元转让方式将公司转让,并将法人变更为邓某,而袁某向13名工人出具的欠薪依据与项目建设单位和欠薪公司并无关联,案件调查陷入停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该案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同开展调查。经查,该项目审批不合格,属于“三无产品”,即农民工与承包方之间无劳务合同、农民工上班无打卡记录,甚至没有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更是无从谈起。加之承建方故意用无关联公司开具工资白条,导致在项目主体、用工单位、劳务量、责任人的认定上都有法律争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机关了解到,实际承建方欠薪公司因该项目的工程款纠纷已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支付项目剩余工程款。得知该情况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法院取得联系,并协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针对此案件开展讨论,制定解决方案,督促欠薪公司对13名工人的工作量及工资额进行确认。在三部门共同努力下,最终欠薪公司足额支付了13名农民工21.04万元工资。
该案中反映出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较低,在找工作过程中容易被蒙骗,致使维权难度增大,要在根源上杜绝此类案件,就要从前端做好防范。
对此,区人社局将秉持“抓源头、控过程、治末端”的原则,紧盯工程建设重点领域,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养劳动者法律思维。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早报告,强化监督检查、联合部门开展行政协调,积极追讨欠薪,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孙于晨
终审:周健军
本文来自【-掌上春城】,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