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下岗人员再就业,现面向全市招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若干名,从事交警支队辅助性岗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资待遇
按照河北省最低工资要求每月发放工资1650元,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每月根据个人考勤和实际工作表现发放考核奖。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秀复转军人、具有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5、形象良好,体型端正;
6、需持有当地就业局核发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加盖就业困难认定章,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录用程序
1、个人报名,提出申请。
2、确认资格。根据报名条件,采取核实报名材料并辅以调查走访的办法确认资格。
3、考核录用。考试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采取考试、面试、走访考察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聘用、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6年10月18日(周二)在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就业服务窗口现场报名。
2、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在保定市泰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保定市长城北大街2601号)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2030265。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