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38.2亿接近限价无锡太湖新城地块因系统故障最终竞得者待定

据了解,第49轮是金隅地产出价38.2亿元,溢价率48.06%,楼面地价17934.82元/平方米,而该地块最高限价18000元/平方米,一旦达到最高限价,就将摇号决定地块归属。

由于系统故障,不排除有房企因为土拍网络故障而未能加价,这幅地块是否将成为无锡首次摇号拍地的对象还需官方公告进一步证实。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滨湖区太湖新城和风路与立信大道交叉口处西北侧,土地面积约96815.2平方米,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2,最大建筑面积约21.3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起始价为258000万元,起始楼面价为12113.05元/平方米。

路劲入股金辉佛山项目49%权益将共同增资23亿元

路劲基建有限公司4月24日晚间公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隽捷与金辉集团旗下北京融辉就成立合资企业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在该广东佛山地块发展住宅项目。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了解,上述佛山土地于4月20日由北京融辉获得,代价为18.85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北京融辉已支付订金金额1.02亿元。该订金将用于该地块的一部分出让金。

据了解,该地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东以北、祥和过江隧道以西,总占地面积为39,844.46平方米,地块指定作住宅用途。于合资企业成立后,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转让予合资企业,余下地块出让金将由合资企业支付。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合资企业将最初由北京融辉成立。各自对合资企业出资后,合资企业的权益将由广州隽捷持有49%及北京融辉持有51%。广州隽捷及北京融辉将以现金向合资企业认缴资本分别为4900万元及5100万元(包括北京融辉在成立时支付的初步注册资本),即按照彼等各自将于合资企业持有的权益百分比出资。

增资扩股完成后,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将为1亿元。广州隽捷及北京融辉亦同意按比例向合资企业提供最高达总额23亿元的股东贷款,以支付地块出让金及为合资企业经营开支提供融资。

路劲基建认为,透过合资企业发展房地产属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范围内,并认为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可补充其土地储备。

金科23亿收购无锡蠡湖一号项目获393亩土地权益

4月24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金科以自有资金收购阳光集团与阳光置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已于4月21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金额达23亿元。

根据协议,阳光集团和阳光置业将分别持有项目公司88.75%和11.25%的股权转让给苏州金科。收购完成后,苏州金科持有无锡恒远100%的股权,享有项目三期392.73亩未开发用地的开发权益,但不享有项目一二期已开发物业的权益。

据悉,该项目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新城的蠡湖一号项目,项目位于蠡湖新城东南部,北侧为隐秀路、西侧为蠡溪路、南侧为蠡湖路、北侧为青祁路。

金科方面表示,收购项目所在区位优势明显,符合公司的城市布局,有利于公司聚焦重点城市进行深耕发展,提高所在区域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23亿元,其中承接项目公司债务(归还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本息)合计11.21亿元,股权转让款合计11.79亿元。

摩根大通:恒大仍可回购3.1亿股股份收窄AH股价差

4月24日香港媒体报道,摩根大通发表研究报告表示,中国恒大自上月29日开始,已经回购集团4.09亿股股份,相当于3%股本,而在本月13日开始,回购更有纪律,平均股价为8.43港元,回购规模相当于日均成交量的42%。

摩根大通指出,以公开市场流通股票量需要有22.04%计算,恒大仍可以回购多3.1亿股股份,相当于约2.3%已发行股本。以现时回购步伐来看,将会花费5至10日时间用完回购额,相信可以支持股价,收窄AH股价差,让中证监更容易批准集团在A股上市。

但该行表示,虽然市场认为交易可在下月完成,但昨日恒大公布与深深房的补充协议,同意条款延至年底,而A股上市的时间表仍然不确定。

该行续指,市场仍然会对集团重组感到鼓舞,股价短期仍然会强劲,但摩根大通就根据基本前景因素,维持“减持”评级,估计集团不会减低负债比率。

佳兆业建议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可换股债推进境外债重组

4月24日晚间,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就境外债务重组而言,佳兆业已实施协议安排,据此(其中包括)2015年可换股债券已交换为强制性可交换债券及公司的其他证券。于2016年7月21日(即重组生效日期及转换日期),公司发行(其中包括)强制性可交换债券。

根据强制性可交换债券的条款,佳兆业将在复牌后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召开股东大会以通过所有必要的股东决议案,以发行交换可换股债券;兑换交换可换股债券时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就任何累计实物支付利息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及就任何未来实物支付利息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同时,佳兆业表示将尽快取得联交所就将于兑换交换可换股债券时及就任何累计实物支付利息而发行的换股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的所有必要批准。

待达成强制性交换条件后,强制性可交换债券将自动交换为交换可换股债券。

为履行其根据强制性可交换债券的条款的责任,佳兆业建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寻求股东批准发行本金总额为相等于强制性可交换债券于转换日期的未偿还本金额;及累计实物支付利息的交换可换股债券,及于兑换有关交换可换股债券时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同时寻求股东批准就任何未来实物支付利息发行交换可换股债券,及就该未来实物支付利息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换股股份将根据将于股东特别大会提呈取得的特别授权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