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合肥启动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在合肥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确定为8月18日至9月18日(不含双休日)
通知内容如下
时间:11月底前完成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须于11月底前完成。其中,在合肥市评审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18日。其中,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委会申报材料由市城乡建设局统一受理,具体要求以市城乡建设局工作通知为准。文化(艺术、群文、文博)、新闻、体育以及高新区机电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事宜,以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事宜将另行通知。今年合肥市继续在党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教师系列开展网上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参加安徽省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时间以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各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申请中级职称认定,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申请材料分别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以及市属人事代理机构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材料受理时间:8月24日至8月28日。
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初级职称直接认定的,相关事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自行确定。
对个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依法撤销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变化: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合肥市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今年起,合肥市组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今年起,我市“广电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委会”和“新闻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不再单独开展评审工作,相关评审职能分别归并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和“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申报评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关于评职称的常见疑问
合肥市人社局做出权威解答
1、继续教育学时怎么计算?
市人社局表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在我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须核验近5年(2016年-2020年)继续教育情况;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大专及以下学历验证近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验证近1年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执行。
2.什么样的论文能通过?
市人社局表示,论文须公开发表在由国家科技期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用稿通知不予认可;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论文、著作、技术报告作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各评委会对论文要求有调整的,以该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2020年度评审通知为准。
3.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市人社局表示,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2020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如: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至今任职年限满5年;2016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至今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4、转系列、破格评审如何操作?
市人社局表示,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资格证书直接申报。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必须从严掌握,其他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5.非本地职称能否互认?
市人社局表示,申报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在外地(含中央、省属单位等)评审取得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职称调入确认手续,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调入确认办理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外地职称证书确认指南》(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