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鞠树文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鞠树文辞去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申请,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海东辞去通辽市监察

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因工作变动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海东辞去通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申请,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鸿福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勇为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5月18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勇为通辽市公安局局长

校对:孙枫

审核:阿古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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