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谓乱收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农民承担的费用除向国家缴纳税金和完成国家农产品收购任务外,再额外要求农民无偿提供任何财力、物力和劳务的,均为非法行为,系乱收费,农民有权拒绝交纳。《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动管理条例》及一些地方性法规等对乱收费做了明确的界定:(一)超越管理权限设立收费项目或制定收费标准;(二)违反收费审批程序的;(三)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的;(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五)不实施管理行为或不提供服务而收费的;(六)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或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的;(七)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继续收费的;(八)不按规定要求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收费标准的。
2、国家对乱收费主要有哪些处罚措施?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对乱收费的治理做了明确规定:有乱收费行为的,由物价检查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通报批评;(二)责令停止或纠正乱收费行为;(三)责令将全部非法收费退还给交费单位和个人。无法退还的,由物价部门予以没收。当年无力退还的,由财政部门扣减其翌年的行政事业经费;(四)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直接责任者处以罚款;(五)吊销《收费许可证》;(六)建议监察或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3、国家对减轻农民负担有哪些规定?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有下列主要内容:(一)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不变;(二)村提留乡统筹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政策稳定不变;(三)农民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稳定不变;(四)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活动;(五)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六)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七)严禁各种摊派行为;(八)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九)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十)减轻乡镇企业的负担;(十一)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十二)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十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4、如何抵制乱收费?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停止审批一切面向农民的新的收费项目;各级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抓紧清理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项目,不得恢复,仍在执行的要坚决停止;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偏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下来;清理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农民公布;要纠正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或强制性服务等错误做法;禁止在结婚登记、中小学生就学、建房和计划生育指标等审批、办理过程中向农民的一切搭车收费;禁止非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严肃查处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乱涨价行为;禁止非法向农民罚款,取消无法律无法规依据的罚款项目,坚决纠正农民未完成种植养殖任务而处以罚款的错误做法。明确以上规定后,养蜂人一旦遇到类似事件,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抵制,如果遭遇比较严重的侵害,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讨回公道
5、过境、过路费该不该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及公路征费稽查路卡。”除此之处,再无别的交费项目,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到公路上设卡收费。养蜂人明确了以上规定,对哪些设卡乱收费收据,若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文号的收款收据,则可以拒付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6、资源费该不该交?答:资源费是国家行政机关或经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稀缺性或不可再生性资源的受益者而收取的费用,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无线电资源费等。养蜂是我国广大农村一项传统养殖业,可获得蜂蜜、蜂王浆等多种营养品和工业原料,且能大幅度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并不破坏资源,因此无需交纳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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